113學年度教育部補助【東南科技大學】辦理樂齡大學招生簡章
113學年度教育部補助【東南科技大學】辦理樂齡大學招生簡章
核准文號:教育部113年6月5日臺教社(二)字第1132401805號函
一、依據:教育部補助及獎勵辦理樂齡學習活動及業務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主辦單位:教育部
三、承辦單位:東南科技大學
四、參加資格:
(一) 年齡:年滿 55 歲之身體健康情況良好(可行動不需扶持,無照護需求)者。
(二) 學歷:不限學歷。
(三) 性別:男女兼收。
(四)「亟需關懷之55歲以上國民」1名保留名額。
※基於政府資源有限及符合資源運用妥善性,優先錄取未曾參與本校樂齡大學計畫者。
五、學費:新台幣2,000元(每學期)。
六、課程資訊:
班級 | 招收人數 | 學期 | 課程起迄 | 報名時間 |
東南樂大 | 30人 | 113-1 | 113.09.06 ~114.01.03 | 113.08.15~113.08.31 |
113-2 | 114.02.14 ~114.06.13 | 114.01.13~114.02.05 |
七、報名方式:招生簡章PDF下載
(一) 網路報名,額滿截止。報名網址:https://reurl.cc/pvW1oQ
(二) 聯絡資訊:東南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
1. 承辦人員:林小姐
2. 聯絡電話:02-8662-5837、5838
3. 傳真電話:02-8662-5882
4. 地址: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152號(和平樓107室)
八、課程規劃:招生簡章PDF下載
九、注意事項:
(一) 退費規定: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,因故申請退費,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第2款辦理。
(1)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費用之9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
(2)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得電話通知已報名學員不予開班原因,並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
(二) 課程期間膳宿、交通需自理;缺課時數未超過學期課程時數三分之一者,由本校推廣教育發予結業證書。
(三) 個人資料僅作為本校公務聯繫與服務使用。
(四) 為保障學員權益,謝絕試聽及旁聽。
十、上課地點:東南科技大學(和平樓303教室)
十一、其他:
(一) 學員應參與開學典禮及結業典禮等。
(二) 學員享有與一般大學生相同之權益,如:借書、停車、醫護、心理輔導諮詢等,並參與校園內各項活動,感受大學學習樂趣。
(三) 鼓勵學員參與—樂齡志工隊,協助校內相關單位推動校務或協助推廣樂齡大學業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