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学年度教育部补助【东南科技大学】办理乐龄大学招生简章
113学年度教育部补助【东南科技大学】办理乐龄大学招生简章
核准文号:教育部113年6月5日台教社(二)字第1132401805号函
一、依据:教育部补助及奖励办理乐龄学习活动及业务实施要点办理。
二、主办单位:教育部
三、承办单位:东南科技大学
四、参加资格:
(一) 年龄:年满 55 岁之身体健康情况良好(可行动不需扶持,无照护需求)者。
(二) 学历:不限学历。
(三) 性别:男女兼收。
(四)「亟需关怀之55岁以上国民」1名保留名额。
※基于政府资源有限及符合资源运用妥善性,优先录取未曾参与本校乐龄大学计画者。
五、学费:新台币2,000元(每学期)。
六、课程资讯:
班级 | 招收人数 | 学期 | 课程起迄 | 报名时间 |
东南乐大 | 30人 | 113-1 | 113.09.06 ~114.01.03 | 113.08.15~113.08.31 |
113-2 | 114.02.14 ~114.06.13 | 114.01.13~114.02.05 |
七、报名方式:招生简章PDF下载
(一) 网络报名,额满截止。报名网址:https://reurl.cc/pvW1oQ
(二) 联络资讯:东南科技大学推广教育中心
1. 承办人员:林小姐
2. 联络电话:02-8662-5837、5838
3. 传真电话:02-8662-5882
4. 地址:新北市深坑区北深路三段152号(和平楼107室)
八、课程规划:招生简章PDF下载
九、注意事项:
(一) 退费规定:学员完成报名缴费后,因故申请退费,依专科以上学校推广教育实施办法第17条第2款办理。
(1) 学员自报名缴费后至开班上课日前申请退费者,退还已缴费用之9成。自开班上课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请退费者,退还已缴费用之半数。开班上课时间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请退费者,不予退还。
(2) 学校因故未能开班上课,得电话通知已报名学员不予开班原因,并全额退还已缴费用。
(二) 课程期间膳宿、交通需自理;缺课时数未超过学期课程时数三分之一者,由本校推广教育发予结业证书。
(三) 个人资料仅作为本校公务联系与服务使用。
(四) 为保障学员权益,谢绝试听及旁听。
十、上课地点:东南科技大学(和平楼303教室)
十一、其他:
(一) 学员应参与开学典礼及结业典礼等。
(二) 学员享有与一般大学生相同之权益,如:借书、停车、医护、心理辅导谘询等,并参与校园内各项活动,感受大学学习乐趣。
(三) 鼓励学员参与—乐龄志工队,协助校内相关单位推动校务或协助推广乐龄大学业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