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环境教育机构】115年环境教育人员认证24小时研习
核准文号:教育部115年2月3日台教资(六)字第1150012750号
一、依据:(一) 环境部「环境教育人员认证及管理办法」第5条第1款、第10条第2项及第5项规定;
(二) 教育部「学校人员申请环境教育人员认证之研习时数认定原则」办理。
(三) 教育部115年环境教育推广活动计画办理。
二、目的:
(一) 透过环境教育专业课程,增进学校人员之环境教育专业知能、落实学校环境教育, 并协助学校人员取得环境教育人员认证资格。
(二) 以环境教育为主轴,推动环境教育融入教学与行政,深化学校环境教育品质。
(三) 协助学校人员取得环境教育人员认证资格,并辅导申请环境教育人员认证。
三、办理单位:
(一) 指导单位:教育部、环境部
(二) 主办单位:东南科技大学(环境教育机构)
四、「经历」认证资格:
(一) 曾任教或任职于各级学校从事环境教育工作连续1年或累计2 年以上,并参与环境 相关议题研习,其研习时数经教育部认定达24小时以上,得以「经历」申请环境教 育人员认证。
(二) 已取得环境教育人员认证者若须展延需有15小时研习,其中应包含三小时以上环境教育法规或相关政策。本研习提供24小时,唯不足时数(不足环境教育法规1小 时),请再行参加其他研习补足之。
五、研习对象:从事学校环境教育推动工作之环境教育指定人员、教师及职员。
六、招生人数:以30名为上限。
七、收费标准:免费
八、研习日期:115/07/01(三)~115/07/03(五),共计3天。全程实体课程
九、研习地点:东南科技大学中正教学大楼304教室
十、报名方式:线上报名:https://forms.gle/ry7wqcjN1aYTByNN7 ( 额满为止,依报名顺序录取。)
十一、 研习课程表:详如附件一。
(一) 必修课程:环境教育法规、环境教育、环境伦理、环境教育课程设计、环境概论,各课程2小时,合计10小时。
(二) 选修课程:
(1) 学校环境教育实务议题:环境教育计画撰写与执行、环境教育体验与实作、校园生物多样性保育、学校环境教育落实与创新,各课程2小时,合计8小时。
(2) 气候变迁与永续行动议题:联合国及台湾永续发展目标、循环经济与绿色消费、净零排放及自然碳汇,各课程2小时,合计6小时。 前二款课程合计二十四小时。
十二、 本计画经教育部核定后实施,修正时亦同。
十三、 联络资讯:
(一) 承办人员:罗小姐、曾小姐
(二) 连络电话:02-8662-5837、5838
(三) 传真电话:02-8662-5882
(四) 地址:新北市深坑区北深路三段152号(和平楼107室)
